在溶氣氣浮工藝中,氣浮釋放器是核心組件,其作用是將高壓溶氣水在常壓下迅速釋放,形成大量微米級氣泡,附著于懸浮顆粒或油滴表面,促使其上浮分離。其中,工作壓力和溶氣水回流比是兩個關鍵運行參數,二者并非獨立作用,而是存在顯著的耦合關系,共同決定氣泡生成質量與整體氣浮效率。
工作壓力直接影響溶氣量。根據亨利定律,氣體在水中的溶解度與壓力成正比。通常,DAF系統工作壓力控制在0.3–0.6 MPa之間。壓力過低(如<0.25 MPa),溶氣量不足,導致氣泡數量少、粒徑大,難以有效粘附細小污染物;壓力過高(>0.7 MPa)雖可增加溶氣量,但易造成能耗上升,且可能因釋放過快引發氣泡聚并,反而降低氣浮效率。
溶氣水回流比(即溶氣水量占處理總量的百分比)則決定了單位體積污水中可利用的微氣泡數量。常規回流比為10%–30%。回流比過小,氣泡密度不足,去除率下降;過大則稀釋原水濃度,增加水泵負荷,并可能擾動已形成的浮渣層。
更重要的是,二者存在協同優化窗口。例如,在較低壓力(0.3 MPa)下,需提高回流比(如25%–30%)以補償溶氣量不足;而在較高壓力(0.5 MPa)時,可適當降低回流比(15%–20%),既保證足夠微氣泡,又節約能耗。實驗研究表明,當工作壓力為0.45 MPa、回流比為20%時,對含油廢水的油去除率可達92%以上,出水濁度低于5 NTU,氣泡平均粒徑穩定在20–50μm,實現高效與節能的平衡。
此外,釋放器結構(如孔徑、擴散角度)也會影響該耦合關系的實際表現,需結合具體設備進行參數匹配。
綜上所述,氣浮釋放器的工作壓力與溶氣水回流比需通過系統性試驗或智能控制策略進行聯合調控,避免單一參數優化導致的次優運行。未來,結合在線水質監測與自適應反饋系統,有望實現DAF工藝的動態較好地控制,提升水處理效能與可持續性。